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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體探測器現場故障排查幾點建議
1、氣體探測器在使用過程中,控制器操作柜上無檢測器分布圖,當有報警時,無法及時、準確確認對應檢測器的位置和釋放源的位置。 根據檢測器的有效檢測距離,室內不得大于7.5m,室外不得大于15m,在許多危險裝置區(qū)域的檢測器不止一個,每個檢測器都有自己的監(jiān)測區(qū)域和檢測范圍。而每個檢測器在控制器上都有一個對應的報警設施,為了便于準確、及時地判斷釋放源的位置,在控制器應有檢測器分布圖
2、隨意更改檢測器的位置。 在生產裝置改動的過程中,隨意改動檢測器的位置,造成檢測器靈敏度降低或裝置內出現檢測死角。 檢測點的確定是根據工藝裝置、裝備設施、可燃氣體集聚等相關方面來確定的。在改建、擴建過程中,不考慮檢測器的作用和檢測范圍,隨意更改檢測位置,必然會造成檢測位置重復或檢測不到的地方。況且,在拆裝的過程中,由于震動等原因還可能造成檢測器靈敏度降低
3、氣體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現場環(huán)境檢查不到位。 在實際使用中,不是檢查不全面就是檢查周期太長,從而導致報警器管理脫節(jié)。 按照《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使用規(guī)范》,應定期對、可燃氣體報警器進行檢查。檢查內容為:每周按動報警器自檢試驗系統(tǒng)一次,檢查系統(tǒng)的運行情況;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,檢查連接部位、可動部件、顯示器和控制旋鈕,檢查故障燈,檢查防爆密封件和緊固件,檢查探頭有無堵塞,檢查防水情況等內容
4、氣體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現場環(huán)境檢查不到位。 在實際使用中,不是檢查不全面就是檢查周期太長,從而導致報警器管理脫節(jié)。 按照《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使用規(guī)范》,應定期對、可燃氣體報警器進行檢查。檢查內容為:每周按動報警器自檢試驗系統(tǒng)一次,檢查系統(tǒng)的運行情況;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,檢查連接部位、可動部件、顯示器和控制旋鈕,檢查故障燈,檢查防爆密封件和緊固件,檢查探頭有無堵塞,檢查防水情況等內容
5、氣體監(jiān)測儀的測試方法不當。 在測試可燃氣體報警器的可靠性時,直接使用火機的液化氣與傳感器接觸,從而導致氣體傳感器損壞,探測器靈敏度降低或失靈。